美版滴滴空姐遇害案

5月滴滴空姐遇害案在国内引发很大讨论,我查了一下美国这边情况,想看看美国打车软件公司或者美国政府是怎么处理类似事件的。有些信息和数据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滴滴也好、Uber也好、Lyft也好,都是一个平台,一个“工具性”的存在,在这个平台上发生任何事,都不过是人性的一种折射。反映的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人性,并不会因为这是个“新事物”而有什么不同。所以毫不奇怪,在美国,与打车软件讨论最多的,也是性侵和性骚扰问题。

实际上,当中国空姐遇害案讨论最激烈的时候,也是美国打车软件公司压力最大的时间点。

这是因为:5月,CNN 有线电视新闻网公布了美国本土的一组调查数据:

相关数据如下:

在过去四年时间里,美国至少有103名Uber司机被指控对乘客进行性侵或性虐待;其中,至少有31名Uber司机被判有罪,罪名从强行接触、非法监禁乘客,到强奸罪不等,还有数十起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悬而未决。

另外,Lyft在美国本土运载规模较Uber要小,但在过去四年时间里,也有18个司机被指控犯有性侵和性虐待;其中,4名Lyft司机被判有罪。

报告显示的案件情况,也很让人感到害怕。

其中一起是这样的:事发地点在圣地亚哥。

一名女乘客坐上了一辆Uber车准备回家。当时,她喝得酩酊大醉,因为呕吐,中途不得不叫司机停下。之后,她在后车座晕倒,恢复知觉时,司机爬到了她身上。这个地方离女乘客家不远,后来她逃脱,并打了911。

根据警方之后出示的信息:这名司机今年54岁,家里电脑藏有强奸妇女和虐待青少年录像,这些录像里记录的事是他五年前犯下的罪行。去年11月,司机因为强奸Uber乘客被判80年徒刑,此外,他还有33项罪名,包括性侵至少9名其它妇女和儿童。根据CNN披露的信息:这名司机经常给受害者下药。

也就是说:这个司机其实是个连环强奸犯。

是吧,这样罪孽深重的人,Uber怎么会让他注册为司机的呢?

而报告显示的案件,除强奸外,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情况,包括司机用电子锁把乘客锁在车子里;殴打和强奸老年妇女;司机逼迫女乘客喝他的尿。


要注意的是:这些司机数据,还只是CNN对美国20个主要城市的警察局报告、联邦法院记录和县法院数据库调查获得的数据,并不是Uber或Lyft自己披露的数据。可想而知,如果是后者,这个数字肯定还要多。
关于这一点,中国情况其实也差不多。
根据北京法官后来披露的说法:其它滴滴车主犯罪衍生的刑案数量远高于公众认知。司机杀人事件也不是第一次。车主与乘客因纠纷、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属于车主涉刑中最高发罪名,出租车、专车、顺风车、代驾均有涉及。而因滴滴引发的强奸、猥亵案基数较大,手法多为通过搭载乘客(女)并在后续交往中实施侵害;但将犯罪行为限定为行驶途中后,案件数大幅减少,且多集中为顺风车车主。

接下来对打车软件运营平台施压的焦点方向上,两国出现了一些差异,也是我觉得最该警示的地方。

先说一个细节:在接收CNN调查的时候,有5名Uber司机指出:打车软件公司,并没有对他们做过任何有关禁止性骚扰的培训。随后,Uber说:2016年12月,他们已经更新标准,规定在使用平台时不许性接触。

但是,类似案件还在不断发生。

换句话说:网约车作为新生事物,其实只是给人性的表演多提供了一个场所,并不能改变人性,犯罪这件事会发生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出租车里、酒店,马路上,甚至熟人之间。实际上打车平台根本不具备能够保证你绝对安全的能力,尤其商业机构对成本压缩和逐利的本性(“司机”和“时间”对平台都是稀缺资源)。那么在这样的前提下,在最为重要的、识别哪些策略是最有效地能对性暴力进行预防的聚焦方向上,美国立法者的视角,提供了一些不太一样的角度。

让我们接着往下看。

很快,CNN的报告到了立法者的层面。

美国议员要求打车公司提供一些问题的答案。其中一些,提得比较基本、普通,比如要求打车软件平台详细说明司机培训协议、性侵报告等;但也有一些提问,关注点富有启发。

比如,询问打车公司是否曾保留有被指控有性暴力或性歧视的司机记录?并且是否已经把这些司机信息公之于众(以免其它乘客遭遇类似境遇)?(“Do you make this information public to customers, who may hail a ride from one of these accused drivers?”)。换句话说,有这种记录的司机,就不要谈什么隐私了。

再比如,经常有司机同时为多家打车平台服务的情况,那么如果A平台上,有某司机存在性暴力或性歧视记录,这个A平台,是否会把这些有问题的司机信息共享给其它B、C、D打车平台?

反之,亦然。

你可以看到,在解决方案的方向性上,包含了很重要一点,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关于这一点,真是再怎么强调它的重要性都不为过。

这之后,事情的进展是Uber、Lyft等鸭梨山大(当时他们面临的情况,除了CNN调查报告引发的立法者提问外,还有一起由14名妇女联合发起的集体诉讼),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变更。

而这些政策变化里,也有一些对国内有借鉴意义,比如像下面这些,其实也是美国打车公司在CNN调查报告出来后的一些最重要政策变化:

第一,Uber和Lyft双双宣布:放弃事涉性暴力或性骚扰争议事件上的仲裁协议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所谓仲裁制度是指:有争议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自愿把争议提交给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是行业性的民间活动,但依法受国家监督。

在这以前,美国打车公司通常把该条款列为用户服务条款,也就是说:一旦用户成为打车平台用户,即默认出让其在公开法庭索赔打车平台的权利。但Uber和Lyft现在都更正了仲裁协议适用范围:凡是和性暴力或性虐待或性歧视有关的争议事件,当事人全部有权绕过打车平台,自行选择在公开法庭,或其它任何地点进行公开诉讼。

这是为避免打车平台天然具有自我保护而产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倾向,也意味:受害者将不再“被迫”在封闭环境下调解指控。

Uber对此做出的解释是:“我们不是说仲裁协议不好,实际上,它是解决争端的一种有效适用形式,但是我们还是做出了这个决定,这是因为:性侵非常个人化也很难索赔(很难取证),另外很少有事情会像性侵这样,给受害者一种自己无法决定自己能做什么的可怕经历,所以我们要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恢复‘幸存者’对自己的控制感,包括有权绕过平台进行公开讼诉。”

Uber总裁Dara Khosrowshahi谈到,打击性侵是目前Uber的新优先事项

第二,Uber和Lyft双双放弃保密协议

即不会再要求性侵受害者在解决争端时签署保密协议。换句话说,受害者有权公开任何信息。

第三,两家公司都承诺发布“安全透明报告”

即向公众公开通报平台上有过多少和性暴力或性骚扰相关案件,并呼吁所有打车平台都这么做。同时,计划向其它平台共享这些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公布性侵案件数量,是一件”小事“吗?绝对不是。美国打车软件公司的一个理解是:这样广而告之,至少能加强用户的自我保护意识:是的,打车软件并不安全,每个人请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自我保护。

最后,滴滴空姐遇害案,滴滴作为一个运营平台方,遇到的可能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但是在识别哪些策略,是最有效地能对性暴力进行预防的聚焦方向上,以上是美国同行的一些做法:尤其在有关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这一点上,以及打车软件公司之间的行业信息共享。

希望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