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Wish估值超过80亿?

据 Axios 昨日消息:跨境移动电商 Wish 正在融新一轮约 2.5 亿美金,估值将超过 80 亿美金,参与机构包括现有股东,还包括一些共同基金如 Wellington Management 等。据传融资事宜已接近尾声。

Wish 曾因创始团队里有华人(Danny Zhang)而在硅谷华人创业圈非常出名;

而其融资新闻很重要是因为:Wish 给全球电商霸主之争(亚马逊、阿里、沃尔玛)添加了一个复杂变量,这或许也是亚马逊、阿里巴巴都曾被报道说——“考虑过几年后买 Wish”——的原因。

简单讲,Wish 模式是——向“西方世界”销售由“中国供应商”制造的低价产品,商品没有任何品牌,大部分是 4 美金的一件毛衣,或 6 美金的一个包包,类似东西。从中国制造商那里直接发货。

同时,在功能设计和运营理念上,这个 App 把引导“屌丝”的心理需求做到了极致;或者说,成功建立了一种鼓励“冲动购买”的打折策略。

如果 Wish 最终命运是出售,那么沃尔玛也非常可能是购买者,毕竟沃尔玛曾以 33 亿美金拿下 Jet.com(详见硅发布报道《又一独角兽或消失: 这次是奇葩电商 Jet》);另外两者在“目标消费者”上也比较一致,都以低价闻名。不过,也可能正因为已有移动电商 Jet 和 Jet 创始人为总在线业务舵主原因,沃尔玛不会成为竞购方。

此外,据美国科技媒体 Re/code 去年 1 月的报道:中国的京东似乎也已投资 Wish(与阿里有竞争关系),投资额在 4500-5500 亿美金间,为 2015 年 Wish 获 5 亿美金投资的一部分。但京东入局信息,我们没有在 Crunchbase 上发现。

关于 Wish 最终愿景,其联合创始人和 CEO Peter Szulczewski 曾说:他相信 Wish 最终销售额能达到 1 万亿美金规模,成为全球第二或第三大 Marketplace,排名阿里巴巴或(可能)亚马逊之后。

值得注意的是:Wish 母公司 ContextLogic 曾在 2016 年 10 月提交过一个融资 Delaware filing,该文件中有一项条款是:

新进入投资者将获得“特别清算优先权”,具体内容为:如果 Wish 卖掉时价格少于这轮融资时估值(硅发布注:媒体后来披露这轮融资估值是 40 亿美金左右),新进入投资者将有权先于任何早期投资者拿回所有投资。

类似条款在投资协议中其实不少见,显示了创业公司的一种“让步”。换句话说,如果 Wish 认为自己不需要钱,那么他不会提供这些条件给投资者。

这里另一个背景就是 Wish 的“挥金如土”:它一度是 Facebook 上最大广告供应商,2015 年还曾被报道在 Facebook 投放广告超过 1 亿美金,是 Facebook 最大广告客户之一。

Wish 这份 Delaware filing 披露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应该适用于其 F 轮融资,即“淡马锡”领投那轮,可以看到:该融资轮中 Wish 的 B/C/D 轮领投机构 GGV Capital、Founders Fund、DST Global 都继续出现在 F 轮投资名单里。同时这一轮融资估值,被当时媒体报道称是在 40 亿美金左右。

估值越来越高, 手里的钱却越来越少?

过去 5 年,人们在以更高估值融资+融越来越多钱,但实际上股权被稀释得更厉害了?

以下文章来自 YC 总裁 Sam Altman 刚发布观察:早期融资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曾经困难,但现在不是,市场已经变化。那么创业者又该注意什么?以下是我们翻译简写。

稀释(Dilution)

过去五年,越来越多资本想投资私人科技公司,这种资本供给的一个明显结果是:公司估值上涨,同时,大多数公司都在融越来越多钱。

但一个很多人没注意到的结果是:尽管人们在以更高估值融更多钱,他们股权却被稀释得更厉害了。

早期融资市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曾经困难,那时 YC 的标准建议是:创业公司要在“理性”限度内尽可能融最多钱。这条建议有天也许仍会“正确”,但现在不是,市场已经变了。

举例说明,以下是两个 Deal:

  • A)融 500 万美金,交易前估值 1000 万美元(出售 33% 股权给投资者);
  • B)融 61.5 万美金,交易前估值 240 万美元(出售 20% 股权给投资者);

听上去 A 交易不错,至少比 B 划算,但它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正确:那就是你有很强的资金利用率,否则,你到最后只能得到一堆更便宜的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Airbnb 就是以 B 方式融资的,它每个百分点现在值 3 亿美金,而且我估计它未来还会更值钱。

所以,如果你认定你公司有一天会非常成功,那么请像 Airbnb 这样珍惜手上股权。(我建议不要吝啬股权的一个地方是激励员工——大多数创始人本能就是给投资人太多权益,对员工却不够。)

像“种子轮”或“A 轮”这些术语已经不如过去那么有清晰的资金规模界限,但总的来说,我个人建议:

  • 创业公司在种子轮时出售 10-15% 股权;
  • 在 A 轮出售 15-25%;
  • 如果有加入加速器,出售 7% 左右股权;
  • 而当这些合并成一个大的初始轮时,我建议最好不要出售超过 30% 股权。

同时,我也建议创始人花时间建模,模拟资本市场初期股权的融资情况(或用我合伙人Geoff Ralston 开发的 Angelcalc 股权转换软件来计算)。模拟结果经常让他们吃惊:选择减少融资,实际上比谈判公司估值到底该值多少,更能保护创业者对公司的实际所有权。当然,也不要矫枉过正,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你手里的钱花光。

我近期发现好几个不错的公司走到 B 轮,但投资者已经占了 50%-60% 股份。所有这些案例中,他们现在都举步维艰。一位非常成功的投资者说过:“风投中一条永恒不变的法则就是:股权投资表始终只有 100 份而已”。

从某种意义上说,很难让每个股权百分点都物尽其用。少卖几个百分点不会毁了你,但卖掉 30% 以上就难说了。

记住:融资不代表成功。早期的巨大融资很少是企业成功原因(有时,反而是失败的肇始)。用很少钱做成很多事,是成功企业的特征之一,反之则不是。创始人需要抑制住那种想通过找到一堆牛逼投资人来证明自己的冲动。

“限制”经常会带来奇妙的专注,过多资本也通常会以某种方式最终回到投资人手中。如果你最终成了下一个 Airbnb,你才会真正为你手上还有的股权高兴。